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36号)要求,为有效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宣传好、报道好、推动好教育系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将教育系统安全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针对安排部署市政府、市教委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针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措施和开展情况,做好宣传发动和氛围营造。
(三)安全工作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工作成效。
(四)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联合惩戒和舆论监督。
二、工作任务
(一)区县教育部门层面
1.加强媒体宣传。一是积极向市级或区县级媒体和区县安委办宣传平台投稿,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期间报送新闻素材(含视频)不少于4条。二是充分运用本地媒体和宣传平台,加大新闻报道的频次和深度。
2.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利用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在重点场所或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二是持续推进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文化培育,结合本地教育系统实际,采取宣传栏、展板、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公益宣传。
3.加强举报曝光。发动师生和家长开展安全隐患举报,开辟举报途径,公开举报方式,广泛宣传举报途径和方式。各区县教育部门要采取恰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重大隐患和严重安全违规行为集中通报或曝光两次,通报或曝光情况于活动结束前在总结报告中一并向市教委报送。
(二)学校(含各高校)、直属单位层面
1.及时传达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2.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广播站(电视台)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每周不少于2次。
3.校内有不少于4幅安全提示标语、警示牌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工作作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抓手,做到同时谋划、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
(二)要精心组织。各地、各校、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方案,做到有领导亲自抓、有具体人员具体负责、有工作反馈,扎实推进各项宣传工作。
(三)要做好统计上报工作。9月20日前,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各直属单位要制定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宣传工作方案(留档备查,不报送)。今年底前,各区县教育部门于每月14日、28日报送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宣传工作统计情况(见附件,只报电子件),各高校和直属单位只需在12月24日报送全年宣传统计情况即可。我委将根据实际适时通报宣传工作情况。
联系人:陈小强;联系电话:60393004
报送电子邮箱:648372530@qq.com
附件:教育系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宣传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