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议函〔2016〕28号A
蒋丰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支持涪陵高等教育发展的建议》(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63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支持涪陵发展高等教育,打造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平台,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教育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委历来重视入驻涪陵区高校的建设与发展,并将继续在高校布局方面给予关注,重点支持重庆医科大学涪陵校区建设。
目前,我委正拟向市政府提出组建重庆中医药学院的建议。其中,方案之一就是以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为基础组建。根据市领导的批示要求,由重庆医科大学作为投资和办学主体,整合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以及涪陵区中医院、涪陵太极集团等有关中医药教学科研和临床资源,组建一所相对独立的高水平、高起点的重庆中医药学院。组建之初,学院可暂作为重庆医科大学二级学院(同时对外可挂牌“重庆中医药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办学模式,办学地点拟设在涪陵区。采取相对独立办学和管理,实行校区独立、招生独立和人财物独立。待条件成熟后,再将其整体剥离,成为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中医药类普通本科高校。待市政府明确组建要求后,我委将依据教育部设置医学类本科高校的标准,与市级部门一起抓紧推进,并积极作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该项目列入“十三五”全市高校设置规划,并报请教育部备案。
二是积极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和涪陵区政府,进一步开展办学思路、办学定位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积极协助筹建方在涪陵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快新校区建设,加快资源整合工作,为独立设置本科院校创造条件。
四是积极推进设置工作。待筹建方按本科医学类高校设置标准要求,作好相关基础准备工作,并按规定要求正式提出设置申请后,及时启动市内审核程序,积极协调教育部推进该项目列入年度高校设置工作计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